
赵庭长正在向聋哑学生“讲”法律常识
“赵阿姨讲的法律知识都很适用,我们都爱‘听’。她讲的案例故事可吸引我们了……”这些“话”,是一位聋校的女孩用手语“讲”给记者的。
12月20日,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赵哲来到大东聋校,为这些身患残疾的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。
“区别式”教育
“遇到坏人怎么办?健康的孩子会毫不犹豫地回答‘打电话报警’。但是,这些双耳失聪的孩子们是打不了电话的。”大东聋校的潘老师说起聋哑学生的安全问题时,显得有些忧虑。当记者向高三年级的婷婷提问时,她用手语告诉记者:“赵阿姨告诉我,应当到有光亮的地方寻求帮助。”
“朋友把偷来的东西放在我家,可以吗?”一名聋哑学生瞪大眼睛,用手语问赵庭长。“不可以,如果这样帮朋友的话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。”赵庭长在手语老师的配合下,向聋哑学生们上了一下午的法制教育课。
“面对面”交流
据了解,大东区有70多所学校,从少年模拟法庭到少年观摩法庭,法官与各学校联动,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。在寒假即将来临之即,法官们又行动起来,分赴各学校进行回访,与学生们面对面地交流。
赵庭长向记者介绍道:“已经走访了一些学校,征求了意见,我们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,根据不同学校的不同特点,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。如发现哪个班级打架的多,那就在这个班里做一堂有关人身伤害的法制教育课。根据情况的不同有所侧重,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教育的作用。面对面、一对一的教育,容易让孩子们接受。”

